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墙板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零散谈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8日 浏览:

我院拟采购护墙板安装服务供应商1家,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墙板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PDF扫描件至https://f.kdocs.cn/g/4dfiUX5w/进行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2.56万元,最高限价:2.56万元;
(二)安装周期: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三)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四)安装墙面面积:约320平方。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
(一)项目情况
1、供应商需提供护墙板并配送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人现有需安装墙面面积:约320平方;
3、供应商需提供护墙板材质:
(1)材质:竹木纤维;
(2)颜色:浅灰色(需接近原墙布颜色),具体安装颜色需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尺寸:厚度0.8cm(±10%)、宽度40厘米(±10%)、高度3米(±10%)。
4、供应商将护墙板安装至墙面,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精准切割适配,护墙板拼接处应使用同色专用修补膏或腻子处理,确保安装后:拼接缝宽度≤ 1.0mm;相邻板面接缝处高低差≤ 0.5mm;整体墙面平整度偏差≤ 2mm。完成后拼接处应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痕迹,且与周边板面颜色、光泽度一致;
5、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安装、人工、辅材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当中。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能影响医疗业务开展,按采购人需求进行送货、搬运、堆放材料,材料进场需采购人确认后再进行安装等作业,并拍摄保存安装前后照片。
2、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并减少噪音、粉尘污染。
3、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有义务保护好施工现场、成品及周围的采购人财产,若有损坏供应商应按原价进行赔偿。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并做好安全警示,在施工区域内或因施工发生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和公证费等)。
(三)质量保证
1、质保期:经采购人验收之日起2年。
2、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负责,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四)售后服务响应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首次响应,4个工作小时内派遣专业人员抵达现场。一般性安装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复杂问题需在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本合同所指“质量问题”特指因供应商安装工艺不当(如固定点松动、拼接缝开裂>1mm、收边不严翘曲等)或其提供材料质量缺陷所致;对于因采购人提供的基层墙体问题、第三方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问题,供应商不承担责任。同一部位同一问题经连续2次维修仍未解决,供应商须无条件整体更换;若累计维修3次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所有维修及更换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安装后质保期不低于2年。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安装周期
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三)验收标准
1、供应商交付的工程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参数要求;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工程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需求情形者,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收,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付款方式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的100%。(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向采购人交付工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交付工程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供应商逾期交付超过3日的,应赔偿未交付工程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供应商逾期交付影响采购人正常经营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
2、因供应商交付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隐蔽瑕疵、权属上的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3、供应商在提供工程的交货、搬运、装卸、安装、调试、维修、保修、保养等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采购人赔偿的费用等;
4、因工程退换货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搬运费等;
5、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9月18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墙板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供应商报名资料